各相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总体部署,我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近期,我部开展了2016年以前立项标准清理工作,14项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需更换承担单位(见附件1)继续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受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现公开征集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能够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员支持,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在2年内完成。
(三)分析方法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具备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所需的条件;藻类生长抑制试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水质或化学品的藻类生长抑制试验项目的CMA或CNAS能力。
(四)申报单位应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分析方法标准项目协作单位不能作为方法验证单位。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满足《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附件2填写申报材料,于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请邮寄至指定的联系人,不接受当面报送材料。电子邮件标题和邮寄材料信封请注明“标准承担单位申报”,申报表电子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其他
(一)本批项目无经费支持。
(二)确定承担单位后,我部将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承担单位应尽快启动相关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准报批稿。
(三)我部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法开展标准制修订管理,此14项标准项目纳入进展督办和延期通报范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李旭华、段慧玲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北苑大羊坊8号betvicror伟德官网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091 1177,(010)8493 4069
邮箱:lixh@craes.org.cn
附件1:14项标准项目清单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2020年12月29日